這篇文章《從新哲學所見的人生觀》討論了關於人生觀的主觀性、自由意志、以及人類活動的目的性,對於如何理解人生觀和科學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深入的反思。核心價值在於理解人類活動的主觀能動性,並強調人類對於自己生活的認識不應被神秘的、未經解釋的力量所左右,而應通過科學來進一步理解和引導。
文章的核心價值主要包括:
人生觀的主觀性:人生觀是基於個人的主觀經驗和願望,這意味著每個人對於自身生活的理解和行為決策都是主觀的、具有目的性的。然而,這些主觀意志並不完全自由,受到社會條件和客觀因素的影響。
科學與人生觀的關係:文章強調,儘管人生觀具有主觀性,但並不意味著它應該完全脫離科學。人生觀應該建立在對客觀事物和社會條件的理解之上,而不是被形而上學和神秘的力量所支配。
意志自由與客觀因果律:作者認為,意志並非絕對自由,真正的自由是在人類活動中理解和改變客觀條件,從而克服限制,達到自身目的。自由是依據客觀法則,克服社會條件中的矛盾,而非屈服於現實條件。
人生的目的性:人類的活動總是有著一定的目的,而這些目的也受到社會和客觀條件的限制。要實現更高層次的目的,我們必須對現實有更深刻的認識,從而超越局限的目標,找到更能促進人類自由和發展的目標。
如何實踐這些理念:
科學地理解自我和社會:要實現文章中的核心價值,我們應該培養對科學的理解,用科學的方式來看待人生的目的和意志的自由,避免被無法證明的力量(如玄學)所影響。
接受並理解社會條件的限制:認識到我們的自由和選擇是受限於客觀條件的,但同時,我們應該努力在這些限制中找出可以改變的空間,推動自己和社會的進步。
克服局限的目標,追求更高層次的價值:不應該僅滿足於當前的狹隘目標,而應尋求更全面、更符合社會進步和人類福祉的目標。例如,對於個人的發展,應不僅僅追求物質利益,更應關注社會貢獻和精神層面的成長。
總結來說,這篇文章希望我們超越表面的人生觀和簡單的“自由意志”概念,透過科學和深入的社會理解來實現更高層次的自我發展和社會貢獻。
《從新哲學所見的人生觀》
一、人生觀的主觀性
提到人生觀,我們不得不回想起十年前的科學與人生觀大論戰。論戰的導火線是張君勵先生的演講,他在演講中宣稱人生觀與科學勢不兩立,其主要理由是「人生觀之中心點是“我”」。
張先生認為,以「我」為中心,人生觀是主觀的,起於直觀,綜合且充滿自由意志的,這與科學的客觀性、分析性及因果性完全背道而馳。因此,他斷定人生觀不能與科學共存。
然而,人生觀的本質本來就具有主觀性,它涉及人類對於自己生活的認識、評價以及理想和要求。人類生活與自然現象不同,石頭的落下、海水的蒸發都是依照自然法則進行的盲目運動,而人類活動則具有特定的目的,每個人都在社會中根據自身的欲望和意志行動。即便這些行動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,但在一定限度內,個人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能動性,這展現出自由意志的外觀。因此,我們不能否認人類生活的這些特點,而應承認人生觀的內容與自然科學的不同。
張君勵先生認為人生觀與科學應當隔絕,這不僅是因為玄學的影響,也是因為人類生活的特點確實容易令人著迷。他因此抬高了主觀性,將人生觀視為絕對自由、不受因果律約束的創造物,從而使它獨立於科學之外。
然而,主觀性不應該是科學的對立面。相反,我們應該認識到,主觀意志並非絕對自由,它最終被包攝在一定的客觀規律和科學法則之中。只有解決了這個問題,我們才能將人生觀交由社會科學來具體研究,並理解如何用科學的方法解決人生觀中的問題。
二、主觀與客觀的關係
主觀是相對於客觀世界而言的。在觀念論者看來,主觀具有絕對的能動性,可以自由改變甚至創造客觀世界。然而,新哲學認為,主觀生活只是人類生活的一部分,而人類生活又是客觀世界的一部分。因此,主觀必須以客觀世界為基礎,它是客觀世界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,而不是創造客觀的主體。
舊唯物論者認為主觀只是客觀的一種形式,這實際上是將主觀消解於客觀。然而,新哲學主張從具體的歷史和社會條件中去理解人類,將人類視為一定歷史階段中的行動者。主觀不僅僅是內在的自覺,而是作為與客觀對立並進行活動的主體。主觀與客觀在統一中存在差別,這種差別不是靜態的,而是在現實中體現為矛盾與鬥爭。
三、意志自由與因果性
觀念論者將主觀的能動性和意志自由絕對化,認為它們不受因果性制約。然而,新哲學認為,主觀的能動性是相對的,它受到客觀歷史條件的規定。因此,意志自由的基礎仍然是因果性和科學法則。
斯賓諾莎的機械主義觀點認為,自由就是必然性的認識,人類只有順應必然才能獲得自由。然而,新哲學告訴我們,真正的自由不僅僅是認識和順應必然,而是在行動中改變和克服必然,從而顯示出主觀的能動性。自由的意志是在具體行動中得以實現的,當我們克服阻力,改變客觀條件時,自由才真正得以顯現。
四、目的性
人類活動有特定的目的,這使得人類生活不同於自然現象。自然運動沒有目的性,而人類的活動則是在一定目的的引導下進行的。然而,這些目的不是隨意產生的,而是由客觀條件決定的。正如在資本主義社會中,產業主的目的是利潤最大化,這些目的的實現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,並不總是完全可能的。
因此,科學認識能夠幫助我們超越局限的目標,找到更符合客觀現實的活動方向。人生觀作為人類對生活的見解與認識,自然包含了這些目的,而科學法則能夠幫助我們改正和完善人生觀。
結論
新哲學認為,人生觀不應與科學對立,而應通過科學來理解和引導。主觀意志並非絕對自由,而是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,但在這些限制中,人類仍能夠通過行動改變現實,實現真正的自由。因此,我們應該以科學的態度去理解人生,找到更符合社會發展的目的,以實現個人和社會的進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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